◆淡水 幸專
我開的店裡有不少食品是由玻璃器皿裝的,但幾年前台北縣不回收玻璃製品,讓我覺得很苦惱,好像我也是參與玻璃這種垃圾的製造者。資料中明明寫著它是最容易還原的物質(溶解再塑型即可再用),為何別的資源有回收,唯獨玻璃不收?於是我到小鎮邊緣資源回收場林立的那條路上,挨家挨戶詢問回收管道。
回收場的老闆既靦腆又好奇,為何一個穿著光鮮的年輕小姐會在那種地方出現?那裡平素只有拾荒的人和卡車工人會進出,於是好幾家老闆圍攏過來弄明白。當我說出原委,他們也坦然告知不回收的原因:玻璃不能像鋁罐或寶特瓶可以壓縮再回收,既重又佔空間,而且容易破碎、割傷人,這種賠錢又危險的生意沒人要做。台北市之所以有人願意回收玻璃,是市政府每公斤有定額的補助。在了解我對環保的關切後,他們也很慷慨地幫我出點子:找團體爭取縣政府的補助或收個定額,他們願意幫我載到台北市內。我非常感謝他們肯載,但因回收來源不固定,不敢就此敲定。
這件事一直掛在心裡,有一天和一位顧客談起,據他內線消息,某一環保團體已經為這個問題發函給縣政府,要求縣政府配合補助。知道此事有眉目了,我好高興,祈求它能早日實現,果真沒多久全縣開始回收玻璃。
這樁事雖不是我一手促成,但我能把惜福愛物、愛鄉愛土的念頭化為行動,也很隨喜自己的積極主動。當朋友聽到我放著店裏的生意不做,單槍匹馬去回收場,直呼我瘋了,社會新聞看得太少,一點警覺防範心都沒有。但我覺得當我坦誠地為眾人的事尋求解決之道,溝通頻道很快就搭上線的,也較容易了解這件事的困難點在哪裡,而對方因有人注重資源回收,肯定這行業的貢獻,他們也就更樂於提供服務。此事證明「打開心胸,站在對方立場看事情」,的確是法寶。
全文收錄於 第 32 期 79 ~ 8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