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自《業報差別經》
佛告首迦:有十種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一者:自行殺生。二者:勸他令殺。三者:讚歎殺法。四者:見殺隨喜。五者:於惡憎所,欲令喪滅。六者:見怨滅已,心生歡喜。七者:壞他胎藏。八者:教人毀壞。九者:建立天寺,屠殺眾生。十者:教人戰鬥,互相殘害。以是十業,得短命報。
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長命報。一者:自不殺生。二者:勸他不殺。三者:讚歎不殺。四者:見他不殺,心生歡喜。五者:見被殺者,方便救免。六者:見死怖者,安慰其心。七者:見恐怖者,施與無畏。八者:見諸患苦,起慈愍心。九者:見諸急難,起大悲心。十者:以諸飲食,惠施眾生,以是十業,得長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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