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 德宙
抱小孩的乞者
去印度前,就已聽了許多關於印度乞丐的描述:大約是指印度乞丐很多,布施要保握兩個原則,其一是看到很多乞丐時,不能給錢,只有一個乞丐才給錢,否則所有乞丐會圍上來,到時候就很難脫身;其二是給的錢不能太多,只能給一個盧比(約台幣八毛)。
剛到印度,沿著公路旁看到許多帳棚,搭得很低,用幾根竹子撐起來,上面貼著幾塊破布,地上是泥巴地,又剛下過雨,當地人渾身沾滿了泥巴,又黑又髒,那時想,這大概是乞丐吧!後來到山上才知道,這還不是乞丐,真的乞丐是連帳棚都沒有,在露天上過活。
在印度的前幾天很守規矩,不敢給乞丐錢。直到有一天,我們到半山腰去參觀圖書館,碰到一女乞丐抱一個小孩,我回顧四周,只有一個人,就給她錢,但犯了第二個錯──給她五盧比(因沒有零錢)。心想雖不守規矩,大概沒關係吧!給她以後,她指著手上抱的小孩說,她身上的小孩也要。我覺得這不妥,就不再給她錢。但她一直拉著我的衣服不放,一直要錢,我拿她沒辦法,就不理她,趕快往山腳下衝。因為她抱小孩,所以沒多久,就落在後面,被我們擺脫了。
到了山腳下沒多久,她又跟來了。此時,幸好我們該辦的事情也辦得差不多了,決定趕快搭公車回去。但是在公車站等車時,卻來了另一位乞丐,是一位老太太,她也不找別人,一直纏著我要錢。因為車站內有許多乞丐,我不敢給她,怕犯了第一條規則,到時無法脫身。但她並不放過我,一直拉我的衣服,甚至於用手摸摸她的額頭,再摸摸我的小腿,表示要向我頂禮。我很為難,逃出車站,她亦跟來,我又逃回車站,她還是跟來。當我正無計可施時,旁邊同行法師欲替我解危,給了那乞丐一個盧比,乞丐收了錢後,又繼續拉住我的衣服要錢。法師告訴她說:「已經給你錢了,不可以再要。」豈料她竟遙指著那位抱小孩的乞丐說,我給那個抱小孩的乞丐五個盧比,但法師只給她一個盧比,還差四個盧比。說完,繼續拉我的衣服要錢。到此時,我只有閉上眼睛任她去了。
不是她貪的問題
此事發生過了幾天,達隆沙拉有講經法會,引來了許多乞丐。聽完講經後,步出會場,一看,完了,那位乞丐媽媽也在那裡面。而她也看到我了,且迎上來,開始拉我的衣服要錢。當場有那麼多乞丐在,我不敢給,就快步走回旅舍。同行多人見我受困,都來幫忙,把我圍在中間,但她的手仍然穿過人牆拉住我的衣服不放。有位同修心生悲憫,握錢在手中欲給她,但她並不回頭望他,甚至於拍拍她的肩膀表示要給她錢,她亦不理,就這樣一路拉扯掙扎,回到旅舍才解圍。
等心靜下來以後,再仔細回想,想到自己面對境時,把乞丐想成自己過去生的母親的心生不起來,皈依的心也生不起來。心只能緣在希望困境趕快過去,並一直警告自己,不可起瞋心。初時,覺得乞者很貪;再深思之,才知只是我未能真正體會到她的苦,因為我福報大,沒淪落到她的境地。假如有一天,我也如她一樣,前途茫茫,無依無靠時,有一人願意對我好,或亦可能會拉著對方不放。想起小時候,家門口來了一隻被丟棄的小貓,當時我拿飯給牠吃,小貓吃飽後就不肯走了,也把我家當成終身的家,直到老死。由此可見,只要任何一個她能依靠的人,她就抓住不放,如溺水人。印度乞者亦如此,只要有人願意布施,他一定跟到底;不是她貪的問題,而是環境逼使她如此。
她的業是什麼
再進一步想,那位老乞丐跟了我半天,為的只是五塊錢,而我也並非沒能力給。她很想要,卻要不到,我很想給,卻給不出來。她有她的業,我也有我的業。她的業是什麼?她是被後面的團體(車站內的乞丐群)障礙住,她今天如像那抱小孩的乞者一樣在半山上,我就會給她。但,不是,她是在車站,而車站是一群乞者在旁觀看,只要看到她能得到錢,所有乞者就會圍過來,我不敢給。廣論說:「業未造不會遇,已造不失壞」。今天她因背後的團體要不到錢,可見過去生,一定曾造下障礙「她的團體」的業,所以今天倒過頭來,「她的團體」在障礙她。
再想想看,今天每個人也都是團體的一份子,出家在僧團,在家有一家庭的團體;當老師的有學校團體;至少,我們也有研討廣論的團體。在團體中是否有做過為了個人利益,而損害了團體的事,想想自己多少有做過。例如自己遲到了,害整個團體耽擱行程……等等。自己往往在對團體造作的輕微傷害,同時也因較沒人抗議,就更不易自覺而時犯。這樣推想,有一天我淪為乞者,也可能會像這位老乞丐。
再看自己,當時口袋不是沒錢,卻不敢拿出來,想做好事,卻沒辦法,原因何在?這也絕對是過去生,障礙了別人的善心布施,所以今世自己布施,就有障礙出現。反省自己,也確實障礙過別人行善,而且常常在做。以布施乞者的例子來看,自己常會說:「現在的乞者是由團體控制,集體化經營的。早上有人用整部車把乞者載出來後,每一地點放一乞者,晚上再一一載回。」也常對別人說:「這些乞者,其中有多數是有錢人,當乞丐最好賺了……。」如此這般的話常對別人說。這些話,或許有部分是真實,但並非全部乞者皆如此。有些確實需要別人救濟。但我的這番話,卻讓他們得不到,而想布施行善的人,也被我的話障礙了。如是因如是果,我今天感布施不出去的果,也很正常。
乞丐的生老死
另外,看到乞者,覺得他們人生很沒希望,在台灣只要努力,都會有前途。在印度,看到乞者,更真實地體會到沒有希望的人生。因他從一出生,當母親抱著他時,就替他行乞,再長大一點會走路後,還是一樣行乞。在印度繞塔時,就有一些小孩,一見有人走過去,就拉著行人的褲子乞錢。他是從那麼小就當乞丐,可以想像長大後就變成大乞丐。有些人一直到老死,一輩子就當乞者。完全沒有學習機會。不像我們在台灣可以讀小學、國中受教育。甚至學佛。一直都有人引導。他所學能學的,就是由他的乞丐父母親身上學來,及向他身邊的乞丐團體學習而已。更可悲憫的是,從乞丐的眼神中,總感覺不出他們對現世的不滿,以及要改變的欲望。好像他並不覺當乞丐有何不好,且以為生命本來就是這樣。
以前自己對六道眾生是分開來看,畜牲就是畜牲,人就是人,現在才知道,六道輪迴是連在一起的。印度的乞丐,就是介於人和畜牲間的一種生物。這些乞丐,雖具人身,卻過著和畜牲一樣的生命。印度有許多的動物,尤其牛特多,路上牛隻到處逛,太陽出來就晒太陽,下雨淋雨,累了倒地睡,餓了找草吃,直至老死。這些乞者和畜牲又有何異?遇人行乞(如牛吃草),日晒、雨淋、睡路旁直至老死。看不出來一點有改變的機會。即使身處講經的會場,他們也只看到了一群可供乞討的人群。
廣論暇滿中,說要得人身,至少守五戒,可見上輩子他們至少守了五戒,我們如果此生不努力,下輩子實在不一定比他們強。
如何真正為她好
記得以前研討,曾有人提出,拿一百元供養三寶,與拿一百元去布施一個快餓死的乞丐,何者功德大?照廣論說「田」不一樣,供養三寶功德大。理上雖如此,心中總覺布施三寶,好像飄渺虛無,布施快餓死的乞丐好像比較實在。如果把一百元,給他讓他買食物,不是可多活幾天嗎?這功德跟供養三寶會差那麼多嗎?
這次去印度,看那些乞丐的樣子,才深深感覺,就算你真正給他一百元、兩百元,就算讓他多活一個月、兩個月,他的生命相續下去,仍然是一個乞丐,生生世世都是一個乞丐,看不到一點可以翻身的機會。但,若以他的名義供養三寶回向給他,或許他少活了一個月,但是卻替他種下一個因緣。有一天,他會因供養的功德;而有較好的福報,在他的生活環境中,他能有一點智慧,會覺得對他的現世不滿,覺得不願意過那樣苦的生活,那時他才有一點動力去改變他的生活,這才是他唯一的希望。因此,後來那幾天,就狠心起來,不再給他們錢,而天天跑去大昭寺替他們點燈,回向給他們。
一念恭敬生大福
又曾聞對三寶一念恭敬,可感得極大果報。例如金貓因緣中的樵夫,供佛三分錢得三罈金子。又,對發了菩提心菩薩,起一念瞋心,將墮地獄一劫之久。理上雖是如此,心中總是不解,何以獎勵要這麼優厚,而處罰要如此嚴厲?
經過這次的乞丐事件,才對於此道理較不懷疑。試想一樣是人道中的有情,在台灣的一個凡夫,施捨微不足道的五個盧比(約合台幣四元),就足以令印度的乞丐,從山腳下爬到山上來(手上尚要抱一個小孩)。而此山的高度如同阿里山高,坐車盤旋而上要花四十分鐘。如果對畜生道的眾生,我們把吃一半、超過期限的大餅丟給松鼠,說不定就足夠牠的一季冬糧。
三寶的功德和我們的功德相比,則遠超過我們的功德,和乞丐或松鼠功德之比,又不知道是多少倍。而我們對乞丐或松鼠的些微施捨,對他們尚且有這麼大的意義,依此推之,則更遑論我們對三寶供養恭敬的功德了。
試想,假設當時那位老乞丐拉我的衣服和褲子時,不小心拉破了而必須賠償,若賠一條新褲子要二千台幣,那麼這筆錢,也許她要行乞一輩子,才能積下這麼多錢。一樣是人道,只是滿業的福德資糧有別,一個小違犯,就要貼上一輩子時光,那麼對菩薩的一念瞋心,要墮落一劫,實在是合理啊!
我們之不能理解相信,實在是因為除了部分的人道和畜生道以外,我們對其他的眾生和佛菩薩的功德,一無所知,更不能體會啊!
今斷生此因否
佛門異記中有云,元時靈鷲寺,每年春開無遮大會,僧俗皆可來參加。有一位貧女,帶了二兒一狗來與會,因貧無餘資,剪一束頭髮以布施。並告訴主事者說,有事要先走,不能與大眾同餐,請先分食。主事者給她三份,意即大人小孩各皆一份。貧女還要再多一份給狗,主事者只好再給她一份。貧女還要再多一份,給腹中未生的小孩。主事者不給且呵責之。貧女踴身空中,化菩薩相,犬為獅子,二兒為天童,說偈開示後而去。主事者自恨不識真聖,反呵責,取刀欲剜己目,為大眾所阻。就以貧女所施頭髮建塔供養。
古人行持如此。今天記此文,非以此來顯示我等之福厚,乞者之福薄。乞者或亦是菩薩示現來教我。應善體法意,銘記在心。更應思,貧之因在偸盜及慳吝,癡之因在於不恭敬法及師長。我若生似印度乞者,必不能忍,那麼,今日斷了生於此之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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