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福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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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飢濟困

◆取材自《因果報應錄》
福智學僧

楊自懲是浙江省寧波縣人,在縣府的監獄中擔任獄吏。他的存心很仁慈,待人忠厚,辦事守法,尤能公平寬大地管理囚犯。可是當時的縣官很嚴酷,在訊問案件的時候,常常聲色俱厲,甚至嚴刑拷打。因為古時的政治,行政與司法是不分的,所以縣府衙門也就是執法行刑的機關。

有一天,縣府拘來了一個犯罪的老百姓。縣官認為那個犯人惡性很重,命令衙役們押那犯人跪在地上,用竹鞭木棍毆打全身,一時打得皮破血流,慘不忍睹。犯人受不了嚴刑,表示不服,更引起了縣官的大發雷霆,繼續痛毆。楊自懲看了很是不忍,就跪下來向縣官求情,請求縣官饒恕那犯人。縣官說:「這人違犯法紀,背叛情理,怎得使人不怒!」楊自懲又叩頭向縣官解釋說:「古人有言,如得其情,哀矜弗喜。喜尚且不可,怎可發怒呢!」縣官聽了他的話,很受感動,就把怒火平息下來,停止毆打。

楊自懲的家中雖很貧窮,但絕不收受他人的餽贈,當然更不會做納賄的貪汙勾當。並且遇到囚犯缺糧的時候,還多方的設法救濟。有一次,新到了幾個囚犯,已有一天沒有吃飯,因為囚糧還沒有配到,監獄中也無法立刻供給飲食。楊自懲目睹那幾個新來的囚犯,餓得奄奄一息,很是可憐。要想設法救濟,可是自己家中也沒有多餘的米,怎麼辦呢?他回家與妻子商量,他妻子問:「囚犯從什麼地方來?」他說:「幾個都是從杭州解來的新犯,沿途整天沒有吃東西,因此個個都餓得面黃乏力,垂頭喪氣。」他妻子聽了也很同情,夫婦二人決定犧牲了自己炊飯的米,煮成稀粥,分給那幾個新犯同吃。雖然他夫妻因此不能自己吃飽,但奄奄待斃的幾個囚犯,幸而沒有成為餓鬼,延續了性命。

後來他的子孫都很顯達,長子守陳,次子守址,分別做到了南北吏部侍郎的官職。長孫茂元,任刑部侍郎,次孫茂仁,任四川巡察使,都是一代名臣。

德育古鑑讚嘆楊自懲說:「他僅是一個獄吏,卻能夠積聚這麼厚的陰德,獲致這麼大的福報。古人說:公門之中好修行。為什麼呢?公門常用刑罰,而受刑人當中,有因貧窮而欠人債的,有被冤屈而獲罪的,有愚昧而被欺騙的,有因弱小而被控制的;他們痛苦不堪,無處求救。只有公門中人,對下能了解百姓的隱情,對上又熟悉官府的法令;正對艱苦孤危的人,適時給與少許的寬待和幫助,勝過其他人花費很大的努力去行善。如果進一步又能救助貧苦,解除冤屈,教化愚昧的人,扶助弱小的人;而不乘人之危,詐騙索賄;不因受人賄賂而欺凌無辜,強加拷打;或明知無罪,硬要冤枉對方;也不巧做文章,玩弄法令;則一天之中便可做許多善事。這樣長久積累下來,自然感到吉祥喜慶,子孫昌盛了。」

(讀後感言)德育古鑑的評述,道出了楊自懲行善積福的因果;由於他能在平常生活工作中,對苦難的人,給與適時的幫助,故感得好報。個人覺得,固然他得職務之便,助人急難的機會較多,但更重要的是,他有仁厚的心,以及捨己利他的精神。一切善行皆由此出,反之,若為自私自利心所蒙蔽,就難以充分顧慮到別人,而不知不覺容易損害到別人。殊不知為了一己的利益而傷害別人,結果眼前雖得一點好處,將來卻要受大苦;而眼前犧牲自己一點,將來卻能享厚福。

故經論上說: 「愛自即成眾苦因,愛他則是萬善根。」推之至極,則眾生與佛亦由此判矣!佛是一心利他的,而眾生則是被「我愛」、「我執」困惑的。若對苦樂因果能看得深遠一些,而做智慧的抉擇,則一切時處,無不可積功累行矣!

(取材自《因果報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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