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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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復次諸欲求利者。或得或不得。有真善心者不求自得利實。無真善心者為得貪利故。應作真善心。

我昔曾聞。有一國王。時輔相子其父早喪。其子幼稚未任紹繼。錢財已盡。無人通致可得見王。窮苦自活。遂漸長大有輔相才。理民斷事一切善知。年向成立盛壯之時。形體姝大勇猛大力才藝備具。作是思惟。我今貧窮當何所作。又復不能作諸賤業。今我無福。所有才藝不得施行。復不生於下賤之家。又聞他說是偈言

業來變化我 窮困乃如是

父母之家業 今無施用處

下賤所作業 非我所宜作

若我無福業 應生下賤家

生處雖復貴 困苦乃如是

賤業極易知 然我所不能

當作私竊業 使人都不知

正有作賊業 覆隱人不覺

腰繫二箭筒 并持鋼利劍

縳[跳-兆+專]手秉弓 種種自莊嚴

喻如師子兒 都無有所畏

說是偈已作是思惟。設劫餘處或令他貧。我當劫王。作是念已。至王宮中詣王臥處。王覺有賊怖不敢語。持王衣服并諸瓔珞取安一處。時王頭邊有一器。水邊復有灰。飢渴所逼。謂灰是麨和水而飲。飲已飽滿。乃知是灰。即自思惟。灰猶可食況其餘物。我寧食草何用作賊。先父以來不為此業。即棄諸物還來歸家。王見空出。歎言善哉。即喚其人而語之言。汝今何故既取此物。還置於地。而便空去。白言。大王。聽我所說。即說偈言

何故作非理 以為飢渴故

灰水止飢渴 是故息賊心

今知是飢渴 易可得止息

我飲灰水已 擲器著地中

慚愧生悔恨 不復更造惡

大王應當知 我非凡庶人

乃是輔相子 由家窮困故

故來至王宮 造作非法事

從今日已去 常欲飲灰水

食草而自活 不為偷盜業

我家昔先人 自有家禮教

寧當自滅身 不毀舊法訓

王見此事歎未曾有。稱種姓子真實不虛。雖有愆過尋能改悔。即說偈言

貧窮壞志耐 并棄於慚愧

凡下鄙惡人 速疾造惡業

以己家法鉤 能制非法象

汝能自抑心 不違家教法

能有是賢行 還襲汝父處

汝今除癡心 能作難有事

我今極歡喜 用汝為輔相

不須覆觀察 我已見汝行

心堅志勇健 兼復有智能

我今自見知 斯事實難有

才業倍勝父 以心真善故

是故智者。當作真實不應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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