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大薩遮尼乾子受記經 合部金光明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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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薩遮尼乾子受記經

       若有不孝眾生,不念父母生養之恩,捨背父母,與妻子居;所有衣食病瘦湯藥,念給妻子,不與父母;父母衰老,出入無力,曾不生憂,親近扶侍,於其妻子,晝夜不離;得一美味,不敢自噉,持與妻子;或偷父母所有財寶,私共妻子歡樂食噉;父母善言不肯隨順,妻子惡語信用無捨;或為妻子訶罵父母;或共親族、母女姐妹、尊卑上下,行於婬欲,無慚愧心。如是眾生,攝在何等眾生數中?答言:大王,如是惡人,攝在劫奪眾生數中,上品治罪。何以故?大王,當知父母恩重,至心孝養,猶不能報,何況棄捨,遮逆教命。是名世間最大劫賊。

 

合部金光明經

       是諸眾生所作十惡五無間業,誹謗三寶,不孝父母及沙門婆羅門,輕慢尊長,應墮地獄餓鬼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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