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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開欲望魔鬼

◆台南 汎心

二○一三年初始,除舊布新。

整理著我的舊愛新歡時,瞥見抽屜中十年前買的昂貴的、日本進口、附有日曆的記事本,潔白的內頁說明它從未被使用過。衣櫥中已泛黃的全新T恤、收納盒裡未開封的護脣膏、乳液、髮飾……這些兩、三年前,甚至更多年前留學時代,在outlet狂買的物品,完好如初地靜靜躺著。

走過的三十多年歲月,我的購買行為就是如此荒唐,總是被「想要」支配。

購物欲推著我不停消費,尤其當信用卡和網購出現後,更是衝動地「先買再說」。後果雖不到卡奴那般悽慘,但每個月被卡費追著跑的月光族生態十分不好受。嚴重的是,我仍停止不住繼續在這類東西上花錢,一買再買同類型的東西。手邊各式護唇膏及各牌護手霜的例子最為明顯,熟識的朋友曾因我誇張的血拼,問我有幾個嘴唇?

除了失去理性的衝動消費行為,最弔詭的是,這些屬於實用而非收藏的東西買了後,我卻因為貪戀它的精美而捨不得用,又再另外花錢買相較下的「次級品」使用,導致家裡積了一堆過期無效用,卻精緻可人的小東西!這種既瘦荷包也耗損資源的雙重浪費蠢事,我竟樂此不疲?

本以為買東西是一種證明自己能力的方式,但深思熟慮後發現,買下這些東西不但不能證明自己的掌控力,甚至反顯被這些商品掌控。也就是說,表面上我有買與不買的權力,其實我早已成為欲望的俘虜。如同癮君子,吞雲吐霧的當下看似舒暢自在,然而菸癮發作時的痛苦難忍,正是不自在的寫照。所以,購物前若未在「需要」還是「想要」的天秤上仔細衡量,以理性的需要取代欲望的想要,終究,購物時瞬間的快感,必會被繳費時無限的悔恨抹煞!

無止境的欲望是魔鬼設下的陷阱,正隨時準備綁架我的靈魂。「逝者已矣,來者可追」,新的一年我決心改變──不再被欲望驅使成為商品的奴隸,而是做自己真正的主人。雖然我還沒找出一買再買同類型東西,以及買了又捨不得用的心理因素,但我開始正視自己的經濟能力,並謹慎規劃錢財,不讓消費速度遠遠超越使用速度……

戰勝欲望煩惱,才是真正的能力!

全文收錄於 第 107 期 62 ~ 6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