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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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復次作淨福業應設供養。是故應當勤修福業。

我昔曾聞。石室國王名烏越 [革*奇]。舉國人民共設佛會。有一婦人於窓牖中闚看世尊。爾時彼王見女端正。即解珠瓔遣傍侍臣送與彼婦。時王左右即白王言。彼婦女者是國中婦。王若愛念直往喚取。何煩與珠人脫怪笑。王聞是語以手掩耳。作如是言。咄哉大惡。云何乃以此言使聞我耳。即說偈言

作是呪誓言 設我有異心

使我成大惡 我不以染著

以珠與彼女 聽我說意故

業為自在主 最勝業者說

此無宰主作 唯是業所造

心作於宰主 善業佛所歎

如是之妙色 更無宰主我

唯是善業作 善業我應敬

惡業我應離 過去作善業

果報於今現 我以於珠貫

眾寶雜莊嚴 額懸多邏羅

珠貫白如雪 我為宿功德

不為著色欲 若知善惡業

云何復著色 雖遠尚不視

況當有染著 寧當飢渴死

不為非法貪 寧當入火聚

不為姦邪事 我如有愛著

今身若後身 受苦極無量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五  (七二) PDF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