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曹真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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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真予  曹真予先生能以和悅的臉色事奉雙親,而且非常體貼周到。即使有事暫時離開,也顯得依依不捨,如果不是碰到大事,他不曾輕易離開父母身旁。

       他曾經寫孝親說一書,勉勵人說:人子的身體是父母所生,就像草木是由根部開始萌芽成長,如果因憐愛它的枝葉卻傷害了它的根本,那麼,這枝葉就會枯萎,它還能被人憐愛嗎?所以,人如果愛惜自己的身體,就必定會親愛他的雙親了。人從頭頂至腳跟,都是父母的精血所產生的,所以孩子的身體就是父母雙親的身體。因此能夠敬愛雙親的人,就必能愛惜自己的身體。從前提到「孝」的意義就說:人的身體髮膚,都是父母所賜給的,不敢有任何的毀損傷害。曾子生病時,告訴他的學生說:「看看我的手,看看我的腳。」以不使自己的手、足受到毀傷才是最幸運的。但是所謂毀傷,並不是僅止於身體的受殘害,當你一舉手,行為違背了禮法,行事不能合於公理,就已傷害了父母所給予你的手了;一舉腳間,違反了禮儀法度,就已傷害了父母所給予你的腳了。

       從此推理可知:眼睛看到了不合於禮的事物,就傷害了父母給你的眼睛;耳朵聽到了不合於禮的聲音,就傷害了父母給你的耳朵了;嘴巴說出不合於禮的言語,就傷害了父母給你的嘴了;心中懷有不合於禮的念頭,就傷害了父母給你的心。所以曾子說:「要小心,要謹慎啊!就好像是站在深淵的旁邊,就好像是踩踏在很薄的冰上一般。」這是說,能保護愛惜自己的身體到此境界,實在是很難啊!所以說不敗壞他的身體而能盡心事奉雙親的人是有的,但沒聽說有敗壞了自己的身體卻能事奉雙親的人。所以說,舜是個真正能實行孝道,顯揚父母的人啊!他的德行表現被我們視為聖人;那麼沒有具備如聖人般的品德的人,他所能表現的孝道也就小了。有人說:談論孝道能及於聖人的身上,這是孝行的極致,像我們一般平凡的人,哪裡能如此容易的做到呢?其實並不是如此,聖人所表現的孝,只是像小孩般純潔無偽的孝心罷了。嬰兒在母親的腹中慢慢變化成長,母親呼氣,他呼氣;母親吸氣,他也吸氣,這是承受母愛的開始。當他離開母體生下來後,沒有不啼哭的,這是因為這與他所承受的母愛相違背啊!能得到母親的照護的,沒有不感到安心,那是因為他所想要的母愛已得到了。

       我們自己靜下心來默想看看,誰不曾是嬰兒?誰不是原來就有愛父母的真誠的心?為什麼以前能愛,現在卻不能愛?從前為何可以真誠的敬愛他們,現在為何不能真心誠意地去愛?這是因為念了些書,有了些知識,身體內血液氣息都在流動,與人往來繁雜,在視聽方面受了擾亂,內在將對妻、子的情愛膠著在其中,外在又受了流行風俗及不正當的朋友的影響,於是失去了他原本已有的真誠的精神態度罷了。於是由此而覺醒曉悟,真誠的孝心由心中躍然而起,消除了胸中不正的念頭,又回復了他原有的真誠的心性。最後以愛護自身的品德節操來表現敬愛雙親的心,一直到就像初生的嬰兒保有純真至誠之心為止,這才是大孝啊!也才算是能向聖人好好學習的人啊!

       孝親要以顯揚父母為最終的目標,使自身能達於聖賢的境界,這是啟聖公、程大中、朱韋齋等先生能達到此境界,而美名流傳到後代的原因。他們所以能夠做到,就只在以臨深淵、履薄冰的謹慎態度來愛惜自身,守護他原有的良善的本性,又不失去赤子原有的真誠純樸的心而已。你中孚幼年喪父,失去父親的教導,長大後雖然看到這缺失,但在這上面卻不能篤實的履行,自己不能實實在在做到,只在口頭上希望學做聖賢,紙張上述說仁義道德,其實是誇張虛浮,不切實際,欺騙自己也欺騙別人,使自己墮落,和小人、禽獸等同一類,導致父母成為小人、禽獸的父母,既對不起自己又使父母受辱,世上沒有比這個更不孝的了!這樣的情形使天神憤怒,但自己卻不自知;使鬼魅嗤笑,但自己卻不知覺悟。仍然在眉目間現出欣喜得意的樣子,身歷其中卻一點也不懷疑,讀了「辛」、「曹」兩位先生的話,不覺面目羞慚而心中驚恐,幾乎想要鑽進地洞藏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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