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佛說譬喻經 觀佛三昧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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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譬喻經

       昔外國有人死,魂自鞭其屍。傍人問曰:是人已死,何以復鞭?報曰:此是我故身,為我作惡見,經戒不讀,偷盜欺詐,犯人婦女,不孝父母,兄弟惜財,不肯布施。今死,令我墮惡道中,勤苦毒痛,不可復言,是故來鞭之耳。

 

觀佛三昧海經

       佛告阿難:若有眾生殺父害母,罵辱六親,作是罪者,命終之時,揮霍之間,譬如壯士屈伸臂頃,直落阿鼻大地獄中。化閻羅王大聲告敕:癡人獄種,汝在世時,不孝父母,邪慢無道。汝今生處,名阿鼻地獄。作是語已,即滅不現。爾時,獄卒復驅罪人,從於下鬲,乃至上鬲,經歷八萬四千鬲中,[(打-丁)*聿]身而過,至鐵網際,一日一夜,乃爾周遍。阿鼻地獄一日一夜,比此閻浮提日月歲數,經六十小劫,如是壽命,盡一大劫。具五逆者,其人受罪,足滿五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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