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明孝章第一

字體縮放 最小100%最大
讀經尺 開啟關閉

明孝章第一  二三子祝髮,方事於吾道。逮其父母命之,以佛子辭而不往。吾嘗語之曰:佛子情可正,而親不可遺也。子亦聞吾先聖人其始振也,為大戒,即曰孝名為戒,蓋以孝而為戒之端也。子與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戒也者,眾善之所以生也,為善微戒,善何生耶?為戒微孝,戒何自耶?故經曰:使我疾成於無上正真之道者,由孝德也。

 

釋門真孝錄  卷三 / 三十八 明孝章第一 PDF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