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破壞酒器 不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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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酒器

        唐,玄鑒,澤州高平人。性敦直,見非法,必面陳呵毀,不避強禦。數有繕造工匠繁多,或送酒者,輒止之曰:「吾所造必令如法,寧使罷工,無容飲酒。」時清化寺修營佛殿,州豪族孫義,致酒兩輿,鑒即破酒器,流溢地上。義大怒,明將加惱,夜夢人以刀擬之。既悟,躬詣懺悔。

    贊曰:今時之餉工役,非惟用酒,兼復飪腥;至於豎棟安樑,賽神宴客,且復赤丁垣之刃矣。天堂未就,地獄先成,豈虛言哉?司營繕者,當痛以為戒。

 

不面女人

         唐,道林,同州郃陽人,年三十五出家,入太白山深巖隱居。敕令住大興國寺;頃之,逃於梁山之陽。從生至終,儉約為務。以女人生染之本,一生不親面,不為說法,不從受食,不令入房。臨終之際,有來問疾者,隔障潛知,遙止之,不令面對焉。

    贊曰:律中亦許為女人說法,但不得見齒,不得多語;而此老絕不說法,似矯枉過正。然末法澆漓,不憂其不為女人說法也,惟憂其說法而成染耳。如此老者,良足為後進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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