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六波羅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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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六波羅密
  六波羅密者︰甲、施波羅密。乙、戒波羅密。丙、忍波羅密。丁、精進波羅密。戊、靜慮波羅密。己、般若波羅密。

  波羅密即戒。六波羅密或開為十,菩提道次第則說六波羅密,名數不同,其內容無異,不過開合關係而已。

甲、施波羅密 分三:一、施種類二、施功德三、對治施障
一、施種類。分四:(一)、內施。(二)、外施。(三)、無畏施。(四)、法施
  內施有二︰一、捨頭目手足,施給眾生。如釋迦佛在因位行菩薩行時,捨身餵虎是。二、以頭目手足承事三寶,或與他人代勞是。

  外施謂身外之物,亦有二︰一、施錢財妻子眷屬。二、能捨一切而出家,亦謂之施。

  內施即內財施,云何內財?身目等是。外施即外財施,云何外財?錢財妻子等是。所宜注意者,妻財不定給與他人為施,但不執著亦是施。

  無畏施者,謂人有危急時,我以無畏之精神,保護救濟而度脫之,除其障礙患難,俾得安穩無恐,如觀世音菩薩之於眾生,凡有水火等災難,一聞其聲音,即施以無畏而普度之,娑婆世界,皆稱觀世音菩薩為施無畏者。

  法施者謂說法布施,初中後善,施法說法,於非法說非法,乃至利人排難解紛之語亦謂法施,所謂慈心與樂,說法即是與樂之一也。

  六度四攝皆有布施。六度中布施,偏於自利方面,四攝中布施,偏於利他方面。

  王、賊、水、火、不肖子,財產為此五家所共,與其為五家所耗散,何如布施以利有情之為愈,世人多不明此理,往往失之慳吝,殊足憫也。

  凡布施宜隨時施,不可俟諸異日,此特宜注意。又初學者布施,不妨計因果,至功夫深時,宜以大菩薩而行布施,自不計果報如何也。

  布施三輪體空是純粹的慈悲心,不可以空而反不布施。

  頌云︰頭目妻財施  令他無恐懼  慈願說善法  正言至一語

二、施功德 分五:(一)、滅減守護苦。(二)、滅減追求苦。(三)、斷貪心及滅當來由貪所生諸苦。(四)、心志歡喜,無不足之憂愁。(五)、當來財富自在,究竟滿足檀度

  頌云︰斷守護追求  貪心當來苦  歡悅心志光  無不足憂愁
     當來大財富  亦安然自受  不與五家共  最後滿檀度

  滅減守護苦者,謂自己所有財產,恐其喪失,不得不守護。但一言守護,便有許多苦惱發生,如不自由,即其一例也。

  滅減追求苦者,前守護指已得財產言,此追求指未得財產言。已得之財產,必須守護之,未得之財產,又要追求之,日日為財產忙碌。換言之,即日日為財產做奴隸,均苦也。如能布施,則我已有之財產,還要布施於人,未得之財產,又何必勞心追求乎,故云滅減追求苦也。

  斷貪心及滅當來由貪所生諸苦者,貪心是因,由貪所生諸苦是果,有是因必有是果。布施則不然,謂既有布施之心,自無貪著之念。貪心之因一去,由貪所生諸苦,自然不生矣。

  心志歡喜,無不足之憂愁者,謂歡喜布施,則不憂不足也。

  當來財富自在究竟滿足檀度者,謂現在布施之因,成未來財富之果,而能圓滿檀波羅密。

  以前布施之因,得後世財富之果,此財名為堅牢財,當然不為王、賊、水、火、不肖子五家之所耗散。餘義如前釋。

三、對治施障 分四:(一)、先未串習障。(二)、施物乏少障。(三)、耽著上妙悅意財物障。(四)、深樂施果障

  頌云︰若先不習施  今世有不捨  觀功德過失  多少廣串習
     施物不如意  由前慳貪盜  若不勵力施  困窮且日極
     不以上妙施  得果難悅意  又執持妙寶  生險死不去
     樂計思果報  如販籌子息  不了三輪空  不得波羅密
 

  先未串習障者,串謂相續不斷,習謂練習。以先世未曾時時練習,故有此障。

  施物乏少障者,謂有布施之心,但以缺少財物為其障礙。

  耽著上妙悅意財物障者,謂自己所愛之物,不願施人之障。

  深樂施果障者,謂施時計較有利益否,或利之大小及得果如何之障。

  初施當知果報,但不可計其果報,宜以慈心悲心隨時隨處而施,總之以菩提心而施。凡六度皆依菩提心,不惟布施。何以故,菩提心是體,六度是用故。勵力,謂常常布施,時時不忘施波羅密之念。妙寶謂如傳家之寶。生險死不去者,謂其所愛之物,死後其靈猶守之,甚至有守千萬年不去者,名為守財鬼,此等係念之堅,所以能生死流轉也。三輪空謂施之人,所施之物,受施之人,一一體空。換言之,即當施時,不見能施之人,所施之物,受施之人,此謂無相施,始能到彼岸也。

乙、戒波羅密 分三:一、戒體二、戒相三、破邪見試略敘於後
一、戒體 分四:(一)、由慈悲心,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決定受行菩薩之行。(二)、從他正受。(三)、受已無犯。(四)、雖犯還淨
 

  頌云︰由大慈悲心  利樂盡有情  時空等無盡  受諸菩薩行
     從他受如律  護持謹無犯  雖犯速還淨  是名為戒體

  (一)項謂無著戒體眾生本具,非所造作。(二)項謂有著戒體,如律正受。(三)項謂受戒以後,不可或犯,以致失戒體。(四)項謂雖偶犯戒,宜速速發露懺悔,則戒體復原。

  以上四種前一種是無作的戒體,後三種是有作的戒體。若無慈悲心,而僅受戒,是名字菩薩,故受戒必須有慈悲心。時空等無盡,謂菩薩戒盡未來際,非如別解脫戒中,或有僅至盡形壽而止也。

二、戒相 分二:
(一)、性戒 身三︰殺、盜、淫口四︰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貪、瞋、痴
(二)、
遮戒 菩薩三聚戒 分三:
  1律儀戒︰《瑜伽》卷四十云,律儀戒者,謂諸菩薩所受七眾別解脫律儀;即是比丘戒、比丘尼戒、正學戒、勤策男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 

  2攝善法戒︰《瑜伽》云,攝善法戒者,謂諸菩薩受律儀戒已,所有一切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總說名為攝善法戒 

  3饒益有情戒︰即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頌云︰戒相說性遮  性謂十惡等  遮言三聚戒  如來金口制
     律儀攝七眾  各各別解脫  不得別解脫  大戒築無基
     瑜伽虛空藏  重戒總十八  攝善三十四  饒益戒十二

  性戒者,謂性質上本自是戒,不待佛制而已然也。如殺盜淫等十惡,即是性戒。性戒不能持,為三惡道。性戒圓滿或不圓滿,為人道。性戒圓滿,猶有我執,為天道。性戒圓滿,且無我執,是阿羅漢。性戒圓滿,又有大悲心,即是佛。

  遮戒者,止惡為遮。應行不行,遮其不行,亦為遮。

  律儀戒有許多評論,彌勒菩薩謂律儀戒,即七眾別解脫戒。世間戒如一個章程,不論人能守與否,而束縛之;佛戒不然,佛弟子有七眾,則有各各戒條,故云別解脫戒。

  攝善法戒者,謂眾善奉行,積集福德資糧也。

  饒益有情者,謂依四攝法饒益眾生也。

  性戒謂本性就是戒,雖不受戒,犯者亦有罪。遮戒又謂止戒。止不行等,故云止戒。遮戒必受戒後犯者始有罪。大戒築無基,大戒即菩薩戒,故欲受菩薩戒,必先受別解脫戒,以其為大戒基礎也。

  瑜伽虛空藏者,《瑜伽師地論》重戒有四種,即四他勝處法。《虛空藏經》國王根本罪五種,大臣根本罪五種,初發心菩薩根本罪八種,合《瑜伽師地論》及《虛空藏經》兩者較勘之,去其相重者,約共十八種重罪。

三、破邪見 分二:
(一)、辨定共道共與律儀戒
(二)、辨無律儀戒,菩薩戒則不具支

  頌云︰定共得定生  道共得果向  如法受便生  唯制戒律儀

大般若云:未見聖諦  未證實際  所有犯者  或有因緣  易可還淨
     若見聖諦  證實際已  異見深重  難可還淨
     若不具律儀  菩薩戒缺支  雖有方便儀  難興真作用
     由戒增我執  恃己輕他犯  無悲不勸攝  不嚴責皆非

  定共戒謂與定共生之戒,定能止惡故;道共戒,謂證初果不起煩惱,得道以後,與道共行之戒;律儀戒,謂七眾別解脫戒。

  有重定共戒、道共戒而輕律儀戒者,不知無律儀戒,則定共戒、道共戒亦不能得。

  辨無律儀戒,菩薩戒則不具支者,謂在佛前受戒,不受律儀戒,則菩薩戒不完備,故云不具支。

  道共得果向者,如佛在世時,大迦葉未受戒,六群比丘謂佛云,迦葉非比丘,未受戒。佛云,彼證阿羅漢煩惱不起,不用受戒。謂具與道共之戒也。或曰:得阿羅漢不必受戒,禪宗六祖,何以受戒?曰為利生故,特受戒以作模範,否則恐有藉口不受戒者也。

  未受戒而先修定慧,如得阿羅漢及七地則可,否則有定慧而無戒,罪障不能還淨。如渡河然,未到彼岸而不要船,則必沉溺,故宜先受而後修定慧。

  易可還淨者,還淨謂懺悔後便能還淨也。如未證道,或可懺悔,如已證道,往往執持異見,不易懺悔,則還淨難矣。若不具律儀,菩薩戒缺支數句,謂在佛前受菩薩戒而不受別解脫戒,則菩薩戒不完備,或但學定慧,不學戒學,皆是。故宗喀巴大師於三學中,特重戒學也。縱定慧甚深,無戒功德,不能到彼岸,以無戒如無筏,無依之故,是以大小乘及密乘,皆以戒為基礎也。小乘別解脫戒,唯護自己,不計人非;大乘菩薩戒則異是:一、護自戒。二、護他戒。即責彼犯戒者以慈心悲心攝受之,令得還淨也。

丙、忍波羅密
  約分為三,昨天所講布施持戒,亦須有忍波羅密,方堪任難行苦行,否則不能圓滿一切功德。忍者謂忍一切違緣障礙也。昔宗喀巴大師大弟子吉草仁波卿云,我有三天無違緣,不能修忍波羅密。喻如田無雨水,不能長養菩提苗。此忍中僅言三者,以三者能攝一切忍也。

一、耐他怨害忍 分五:
  怨害最難忍,於此能忍,則一切容易矣。約分為五:
(一)、宿生親善想(二)、隨順法無我想(三)、無常想(四)、應令彼安樂想(五)、攝受想 

  頌云︰宿生親善想  諸法無我觀  彼此剎那異  最後皆當死
     或令彼安樂  攝受為己任  況怨親不常  自他或異地

  宿生親善想者,謂於一切怨有情觀於對面加持彼作親善想。

  隨順法無我想者,謂一切法無我,如夢幻泡影;又隨順法無我,於未證無我者,尤宜隨順之。

  無常想者,謂種種責打加身,此苦剎那過去,故無常。

  應令彼安樂想者,謂將怨有情當父母想,自欲彼安樂也。

  攝受想者,謂對於怨有情我須教化之,當以種種方法攝受,忍即攝受方法中之一也。故佛對於提婆達多,彼雖累次作違緣而佛亦累次施以教化也。

二、安受眾苦忍 分五:
(一)、為求菩提,受持戒法,衣食粗少,威儀行乞,種種勤劬等苦能忍
(二)、於世八法能忍
(利衰毀譽稱譏苦樂)
(三)、為供事師尊三寶,尋求正法,獨處寂靜,思惟觀察,如理治心,修習止觀等苦能忍
(四)、在家士農工商等苦能忍
(五)、為利他故,種種勞慮,愁憂譏謗,追求諍持,身心疲勞等苦能忍

  頌云︰若持戒求法  衣食等劣少  威儀諸劬勞  四依杜多行
     又利衰毀譽  苦樂稱譏等  供事師三寶  求法處靜寂
     如理調治心  止觀諸禪定  在家習士農  工商事王等
     利他諸勞慮  愁憂受謗毀  追求於財法  不染之忿諍
     身疲心厭倦  若退若難行  當觀苦性空  而果報決定

  為求菩提云云者,謂修行求大菩提,所有一切苦皆能忍受也。於世八法能忍者,八法即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法又名八風,八法、就能成就方面說,以世間即八法所成立;八風、就能破壞方面說,謂如風能摧壞樹木房屋等。宗喀巴大師謂禪家修行不在境上修(不在玄妙上修)而在八法上修,可知八法在修行上最宜注意也。

  由此推之,八法現前如能覺照,自不為所動。如利樂之境現前,當觀可畏而不貪著;衰苦之境現前,當觀無常而不煩惱;譽稱最易動心,故最難忍,宜於此處特別加意防閑。至於毀譏若來,當作宿業觀,自能平心靜氣,可以消除眾愆。若修二無我觀,須於此八法上用功,何以故,斷我法二執,除忍八法外,無下手處故。為供事師尊三寶云云者,此西藏例,如行者顯密成就,堪能教授,其師授以格西位(漢地法師位),先在諸小廟辯論,辯論以後,例應供眾。西藏三大寺,人達數千,即供粥所費,亦在數千元左右,若資財不具欲供眾者,必有多方尋求募化之苦,否則雖受格西位,不供眾不能稱堪布。格西為西藏語,漢譯善知識善教授,此供眾方能稱堪布。堪布為西藏語,漢師所定,蓋不能供眾者必資財缺乏者,必福氣薄弱,若遽令充堪布,往往折壽早卒,故加以限制也。

  尋求正法之苦,不能忍受,則不能修慧資糧;獨處寂靜不能忍,則不易閉關;修持思維觀察不能忍,則文義不了解;如理治心不能忍,則心馳外逸;修習止觀不能忍,則不克得禪定。如是諸苦皆能忍受,則近道矣。

  在家士農商等苦能忍者,士農工商各事業,在家學佛者不可將職業拋棄,亦不可酬應故事。雖事務甚忙,亦可忙裡偷閑,去學佛法,並將職業上所有一切行為盡迴向在佛法上,則世間事亦無非佛事矣。

  為利他故種種勞慮云云,此謂行菩薩道時,所受種種諸苦,堪能忍受也。

三、得法忍 分四:(一)、功德忍。(二)、證得忍。(三)、修行方便忍。(四)、自他神通忍

  頌云︰功德多聞等  於道有契證  當深隱勿揚  重寶防窺竊
     修行諸方便  自他神通等  顯示不顯示  依戒觀器行

  功德忍者,謂修行者,多聞持戒,或建立三寶,作種種功德宜隱勿顯。否則輕則招患,重則終身不能成就,故對於功德最當忍也。

  證得忍者,謂修證功夫,不能發泄,否則功夫不能前進。蓋功德宜忍,證道尤宜忍,終不可向人宣說。無故向人宣說,不惟不能成就,且有罪過。

  修行方便忍者,方便謂次第,如菩提道次第,即方便中之一。在西藏亦不隨人而說,須視其根機,可說則說,至因果布施等,則可隨人而說。

  自他神通忍者,神通於定中得,得定雖有神通,然不可無故賣弄。如師有神通不必示人,或自有神通,尤不當顯露。蓋神通顯示,犯別解脫戒。不顯示犯菩薩戒,度生時,須對機,宜顯示方顯示,故平時宜忍也。西藏托言打卦,即掩飾自己神通不欲人知之法。

  修忍最重要,故忍波羅密有專書。忍上無功夫,一切不能成功,雖博學,亦不過研究而已,故修行人宜於此科特為注意也。

丁、精進波羅密 分二:
一、云何精進 分四:
(一)、離染精進︰一切煩惱未生不生,已生令斷
(二)、引白法精進︰一切善法未生令生,已生令住,令不忘失,增長廣大
(三)、淨業精進︰能令三業惡行清淨
(四)、增長智精進︰能集積聞思修慧

  頌云︰令諸煩惱斷不生  白法引伸復廣大
     三業惡行令消除  集積聞思修精進

  離染精進者,謂斷黑法之精進也。

  引白法精進者,白法即一切善法,與惡法名黑法者相對。

  淨業精進者,此謂懺悔精進也。

  增長智精進者,智慧有三︰即聞慧、思慧、修慧。能時時向聞思修上加行,則智自然增長,故云增長智精進也。

二、如何精進 分五:
(一)、被甲︰如法持戒等
(二)、加行︰次第進修等
(三)、有勇︰不懈不倦等
(四)、不退:不畏障難等
(五)、無已:無有間斷等 

  頌云︰以戒為堅甲  加行依次第  臨敵勇不懈  雖傷亦無退
     精進復無間  貫諸波羅密  距果遲或速  凡聖所由分

  被甲即被甲精進,謂戒為堅甲也。

  加行精進者,謂觀時力,當修何法,依次而修也。

  有勇精進者,謂見貪瞋痴之敵人,能以不懈倦之精神與之奮鬥也。

  不退精進者,謂與三毒戰時,雖有種種違緣,而決無退也。

  無已精進者,謂三毒煩惱雖斷盡,仍以無間斷之功用,斷三毒之習氣,令盡無餘。

  精進中不退,大德謂修成的無有,耐成的則有,耐字即不退也,此修行人宜特別注意處。精進中無已,如破賊然,不以賊逃走,而便中止不追討,自慶太平,否則賊能改名換姓,乘不備而來,煩惱亦然。如吃素者,每一素飯,值數十元,此便是改名換姓的煩惱。故必斷絕根株,方可歇手,無已之義即在於此,此亦修行人宜特注意處。

戊、靜慮波羅密
  靜即止,謂奢摩他;慮即觀,謂毗鉢舍那。約分為三:
一、現法樂住靜慮。二、能引功德靜慮。三、饒益有情靜慮。

一、現法樂住靜慮 又分為二:
(一)、
遠離分別、掉舉、愛味,泯一切相
  謂入定時非分別即掉舉,或耽著禪味,或唯止不觀,如此等相皆當遠離也。
(二)、能生輕安、寂靜、不染

  頌云︰離分別掉舉  愛味泯一切  生輕安寂靜  於法不染著

  輕安,謂身輕安,忘身若失;心輕安,不掉舉昏沈,不住色聲香味觸。寂靜,謂意無攀緣,心一境性。不染,謂不起一切煩惱也。

二、能引功德靜慮 能引十力等功德

  頌云︰十力無畏等  如次而引生 

  斷煩惱功德為止,生十力功德為觀,止觀為靜慮之體,饒益有情為靜慮之用。

三、饒益有情靜慮 分為十二:
(一)、於諸眾生有義利事,為作助伴
(二)、於有苦者,除苦
(三)、於顛倒者,如理正說
(四)、於有恩者,知恩報恩
(五)、於怖畏者,能作救護
(六)、於喪失者,能解愁憂
(七)、於有匱乏者,施與資財
(八)、於諸大眾,善能匡御
(九)、於諸有情,善隨心轉
(十)、於實有德,讚美令喜
(十一)、於有過者,能正調伏
(十二)、為現神通,喜怖引攝

  頌云︰作助伴除苦  於迷正開解  有恩知報恩  恐畏者救護
     善解他憂愁  施匱乏匡御  於一切有情  常善心隨轉
     讚善正調伏  現神通喜怖  皆從靜慮生  別世間粗鹵 

  以上三靜慮中前二靜慮,為自證上生無漏功德,後一靜慮之十二種,為利他時之差別智。又前二靜慮是體,後一靜慮是用。又八項中匡御二字,匡即是助人,御是自作。

己、般若波羅密 分三:
一、三種般若:
(一)、
文字 即是名句文身
  身謂依止,名句文之依止,為能詮之體相,所詮之義理。

(二)、觀照 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參看《智論》百波羅密品、《華嚴》梵行品及《三論》等)
  觀照是行,為能觀。

(三)、實相 不生亦不滅,不斷亦不常,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詳解在《中觀論》)
  實相為觀緣時所觀之境,為所觀。

  頌云︰文字名句文  能詮之俗境  觀照攝於行
     諸智之能作  實相謂真境  親證或疏緣

二、二智體用) 分二:
(一)、
真智 即實相般若
  真智,謂不顛倒。

(二)、俗智 即緣一切五明處,而起成物利生之智

  頌云︰能照實相者  說為深般若  廣般若俗智  起菩薩萬行 

  五明者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內明也。五明中工巧明是與樂;醫方明是拔苦;聲明即文學,為宏揚佛法之用;因明即論理學,為建立佛法之用;四者屬俗諦,內明具真俗。真諦是體,俗諦是用,菩薩依五明而學,是謂度生之智。

三、三慧(得因) 分三:
(一)、聞慧 由依止善士、聽聞正法而生得之慧
  修三士前導即聞慧。

(二)、思慧 如理作意而生得之慧
  此謂從聞而思所生之慧。

(三)、修慧 依聞思加行而證得之慧
  此謂由聞而思、由思而修、由修而證所得之慧也。

  頌云︰如是諸般若  悉由三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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