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六波羅密
六波羅密者︰甲、施波羅密。乙、戒波羅密。丙、忍波羅密。丁、精進波羅密。戊、靜慮波羅密。己、般若波羅密。
波羅密即戒。六波羅密或開為十,菩提道次第則說六波羅密,名數不同,其內容無異,不過開合關係而已。
甲、施波羅密 分三:一、施種類。二、施功德。三、對治施障
一、施種類。分四:(一)、內施。(二)、外施。(三)、無畏施。(四)、法施。
內施有二︰一、捨頭目手足,施給眾生。如釋迦佛在因位行菩薩行時,捨身餵虎是。二、以頭目手足承事三寶,或與他人代勞是。
外施謂身外之物,亦有二︰一、施錢財妻子眷屬。二、能捨一切而出家,亦謂之施。
內施即內財施,云何內財?身目等是。外施即外財施,云何外財?錢財妻子等是。所宜注意者,妻財不定給與他人為施,但不執著亦是施。
無畏施者,謂人有危急時,我以無畏之精神,保護救濟而度脫之,除其障礙患難,俾得安穩無恐,如觀世音菩薩之於眾生,凡有水火等災難,一聞其聲音,即施以無畏而普度之,娑婆世界,皆稱觀世音菩薩為施無畏者。
法施者謂說法布施,初中後善,施法說法,於非法說非法,乃至利人排難解紛之語亦謂法施,所謂慈心與樂,說法即是與樂之一也。
六度四攝皆有布施。六度中布施,偏於自利方面,四攝中布施,偏於利他方面。
王、賊、水、火、不肖子,財產為此五家所共,與其為五家所耗散,何如布施以利有情之為愈,世人多不明此理,往往失之慳吝,殊足憫也。
凡布施宜隨時施,不可俟諸異日,此特宜注意。又初學者布施,不妨計因果,至功夫深時,宜以大菩薩而行布施,自不計果報如何也。
布施三輪體空是純粹的慈悲心,不可以空而反不布施。
頌云︰頭目妻財施 令他無恐懼 慈願說善法 正言至一語
二、施功德 分五:(一)、滅減守護苦。(二)、滅減追求苦。(三)、斷貪心及滅當來由貪所生諸苦。(四)、心志歡喜,無不足之憂愁。(五)、當來財富自在,究竟滿足檀度。
頌云︰斷守護追求 貪心當來苦 歡悅心志光 無不足憂愁
當來大財富 亦安然自受 不與五家共 最後滿檀度
滅減守護苦者,謂自己所有財產,恐其喪失,不得不守護。但一言守護,便有許多苦惱發生,如不自由,即其一例也。
滅減追求苦者,前守護指已得財產言,此追求指未得財產言。已得之財產,必須守護之,未得之財產,又要追求之,日日為財產忙碌。換言之,即日日為財產做奴隸,均苦也。如能布施,則我已有之財產,還要布施於人,未得之財產,又何必勞心追求乎,故云滅減追求苦也。
斷貪心及滅當來由貪所生諸苦者,貪心是因,由貪所生諸苦是果,有是因必有是果。布施則不然,謂既有布施之心,自無貪著之念。貪心之因一去,由貪所生諸苦,自然不生矣。
心志歡喜,無不足之憂愁者,謂歡喜布施,則不憂不足也。
當來財富自在究竟滿足檀度者,謂現在布施之因,成未來財富之果,而能圓滿檀波羅密。
以前布施之因,得後世財富之果,此財名為堅牢財,當然不為王、賊、水、火、不肖子五家之所耗散。餘義如前釋。
三、對治施障 分四:(一)、先未串習障。(二)、施物乏少障。(三)、耽著上妙悅意財物障。(四)、深樂施果障。
頌云︰若先不習施 今世有不捨 觀功德過失 多少廣串習
施物不如意 由前慳貪盜 若不勵力施 困窮且日極
不以上妙施 得果難悅意 又執持妙寶 生險死不去
樂計思果報 如販籌子息 不了三輪空 不得波羅密
先未串習障者,串謂相續不斷,習謂練習。以先世未曾時時練習,故有此障。
施物乏少障者,謂有布施之心,但以缺少財物為其障礙。
耽著上妙悅意財物障者,謂自己所愛之物,不願施人之障。
深樂施果障者,謂施時計較有利益否,或利之大小及得果如何之障。
初施當知果報,但不可計其果報,宜以慈心悲心隨時隨處而施,總之以菩提心而施。凡六度皆依菩提心,不惟布施。何以故,菩提心是體,六度是用故。勵力,謂常常布施,時時不忘施波羅密之念。妙寶謂如傳家之寶。生險死不去者,謂其所愛之物,死後其靈猶守之,甚至有守千萬年不去者,名為守財鬼,此等係念之堅,所以能生死流轉也。三輪空謂施之人,所施之物,受施之人,一一體空。換言之,即當施時,不見能施之人,所施之物,受施之人,此謂無相施,始能到彼岸也。
乙、戒波羅密 分三:一、戒體。二、戒相。三、破邪見。試略敘於後。
一、戒體 分四:(一)、由慈悲心,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決定受行菩薩之行。(二)、從他正受。(三)、受已無犯。(四)、雖犯還淨。
頌云︰由大慈悲心 利樂盡有情 時空等無盡 受諸菩薩行
從他受如律 護持謹無犯 雖犯速還淨 是名為戒體
(一)項謂無著戒體眾生本具,非所造作。(二)項謂有著戒體,如律正受。(三)項謂受戒以後,不可或犯,以致失戒體。(四)項謂雖偶犯戒,宜速速發露懺悔,則戒體復原。
以上四種前一種是無作的戒體,後三種是有作的戒體。若無慈悲心,而僅受戒,是名字菩薩,故受戒必須有慈悲心。時空等無盡,謂菩薩戒盡未來際,非如別解脫戒中,或有僅至盡形壽而止也。
二、戒相 分二:
(一)、性戒 身三︰殺、盜、淫。口四︰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貪、瞋、痴。
(二)、遮戒 菩薩三聚戒 分三:
1、律儀戒︰《瑜伽》卷四十云,律儀戒者,謂諸菩薩所受七眾別解脫律儀;即是比丘戒、比丘尼戒、正學戒、勤策男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
2、攝善法戒︰《瑜伽》云,攝善法戒者,謂諸菩薩受律儀戒已,所有一切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總說名為攝善法戒。
3、饒益有情戒︰即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頌云︰戒相說性遮 性謂十惡等 遮言三聚戒 如來金口制
律儀攝七眾 各各別解脫 不得別解脫 大戒築無基
瑜伽虛空藏 重戒總十八 攝善三十四 饒益戒十二
性戒者,謂性質上本自是戒,不待佛制而已然也。如殺盜淫等十惡,即是性戒。性戒不能持,為三惡道。性戒圓滿或不圓滿,為人道。性戒圓滿,猶有我執,為天道。性戒圓滿,且無我執,是阿羅漢。性戒圓滿,又有大悲心,即是佛。
遮戒者,止惡為遮。應行不行,遮其不行,亦為遮。
律儀戒有許多評論,彌勒菩薩謂律儀戒,即七眾別解脫戒。世間戒如一個章程,不論人能守與否,而束縛之;佛戒不然,佛弟子有七眾,則有各各戒條,故云別解脫戒。
攝善法戒者,謂眾善奉行,積集福德資糧也。
饒益有情者,謂依四攝法饒益眾生也。
性戒謂本性就是戒,雖不受戒,犯者亦有罪。遮戒又謂止戒。止不行等,故云止戒。遮戒必受戒後犯者始有罪。大戒築無基,大戒即菩薩戒,故欲受菩薩戒,必先受別解脫戒,以其為大戒基礎也。
瑜伽虛空藏者,《瑜伽師地論》重戒有四種,即四他勝處法。《虛空藏經》國王根本罪五種,大臣根本罪五種,初發心菩薩根本罪八種,合《瑜伽師地論》及《虛空藏經》兩者較勘之,去其相重者,約共十八種重罪。
三、破邪見 分二:
(一)、辨定共道共與律儀戒。
(二)、辨無律儀戒,菩薩戒則不具支。
頌云︰定共得定生 道共得果向 如法受便生 唯制戒律儀
大般若云:未見聖諦 未證實際 所有犯者 或有因緣 易可還淨
若見聖諦 證實際已 異見深重 難可還淨
若不具律儀 菩薩戒缺支 雖有方便儀 難興真作用
由戒增我執 恃己輕他犯 無悲不勸攝 不嚴責皆非
定共戒謂與定共生之戒,定能止惡故;道共戒,謂證初果不起煩惱,得道以後,與道共行之戒;律儀戒,謂七眾別解脫戒。
有重定共戒、道共戒而輕律儀戒者,不知無律儀戒,則定共戒、道共戒亦不能得。
辨無律儀戒,菩薩戒則不具支者,謂在佛前受戒,不受律儀戒,則菩薩戒不完備,故云不具支。
道共得果向者,如佛在世時,大迦葉未受戒,六群比丘謂佛云,迦葉非比丘,未受戒。佛云,彼證阿羅漢煩惱不起,不用受戒。謂具與道共之戒也。或曰:得阿羅漢不必受戒,禪宗六祖,何以受戒?曰為利生故,特受戒以作模範,否則恐有藉口不受戒者也。
未受戒而先修定慧,如得阿羅漢及七地則可,否則有定慧而無戒,罪障不能還淨。如渡河然,未到彼岸而不要船,則必沉溺,故宜先受而後修定慧。
易可還淨者,還淨謂懺悔後便能還淨也。如未證道,或可懺悔,如已證道,往往執持異見,不易懺悔,則還淨難矣。若不具律儀,菩薩戒缺支數句,謂在佛前受菩薩戒而不受別解脫戒,則菩薩戒不完備,或但學定慧,不學戒學,皆是。故宗喀巴大師於三學中,特重戒學也。縱定慧甚深,無戒功德,不能到彼岸,以無戒如無筏,無依之故,是以大小乘及密乘,皆以戒為基礎也。小乘別解脫戒,唯護自己,不計人非;大乘菩薩戒則異是:一、護自戒。二、護他戒。即責彼犯戒者以慈心悲心攝受之,令得還淨也。
丙、忍波羅密
約分為三,昨天所講布施持戒,亦須有忍波羅密,方堪任難行苦行,否則不能圓滿一切功德。忍者謂忍一切違緣障礙也。昔宗喀巴大師大弟子吉草仁波卿云,我有三天無違緣,不能修忍波羅密。喻如田無雨水,不能長養菩提苗。此忍中僅言三者,以三者能攝一切忍也。
一、耐他怨害忍 分五:
怨害最難忍,於此能忍,則一切容易矣。約分為五:
(一)、宿生親善想。(二)、隨順法無我想。(三)、無常想。(四)、應令彼安樂想。(五)、攝受想。
頌云︰宿生親善想 諸法無我觀 彼此剎那異 最後皆當死
或令彼安樂 攝受為己任 況怨親不常 自他或異地
宿生親善想者,謂於一切怨有情觀於對面加持彼作親善想。
隨順法無我想者,謂一切法無我,如夢幻泡影;又隨順法無我,於未證無我者,尤宜隨順之。
無常想者,謂種種責打加身,此苦剎那過去,故無常。
應令彼安樂想者,謂將怨有情當父母想,自欲彼安樂也。
攝受想者,謂對於怨有情我須教化之,當以種種方法攝受,忍即攝受方法中之一也。故佛對於提婆達多,彼雖累次作違緣而佛亦累次施以教化也。
二、安受眾苦忍 分五:
(一)、為求菩提,受持戒法,衣食粗少,威儀行乞,種種勤劬等苦能忍。
(二)、於世八法能忍。(利衰毀譽稱譏苦樂)
(三)、為供事師尊三寶,尋求正法,獨處寂靜,思惟觀察,如理治心,修習止觀等苦能忍。
(四)、在家士農工商等苦能忍。
(五)、為利他故,種種勞慮,愁憂譏謗,追求諍持,身心疲勞等苦能忍。
頌云︰若持戒求法 衣食等劣少 威儀諸劬勞 四依杜多行
又利衰毀譽 苦樂稱譏等 供事師三寶 求法處靜寂
如理調治心 止觀諸禪定 在家習士農 工商事王等
利他諸勞慮 愁憂受謗毀 追求於財法 不染之忿諍
身疲心厭倦 若退若難行 當觀苦性空 而果報決定
為求菩提云云者,謂修行求大菩提,所有一切苦皆能忍受也。於世八法能忍者,八法即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法又名八風,八法、就能成就方面說,以世間即八法所成立;八風、就能破壞方面說,謂如風能摧壞樹木房屋等。宗喀巴大師謂禪家修行不在境上修(不在玄妙上修)而在八法上修,可知八法在修行上最宜注意也。
由此推之,八法現前如能覺照,自不為所動。如利樂之境現前,當觀可畏而不貪著;衰苦之境現前,當觀無常而不煩惱;譽稱最易動心,故最難忍,宜於此處特別加意防閑。至於毀譏若來,當作宿業觀,自能平心靜氣,可以消除眾愆。若修二無我觀,須於此八法上用功,何以故,斷我法二執,除忍八法外,無下手處故。為供事師尊三寶云云者,此西藏例,如行者顯密成就,堪能教授,其師授以格西位(漢地法師位),先在諸小廟辯論,辯論以後,例應供眾。西藏三大寺,人達數千,即供粥所費,亦在數千元左右,若資財不具欲供眾者,必有多方尋求募化之苦,否則雖受格西位,不供眾不能稱堪布。格西為西藏語,漢譯善知識善教授,此供眾方能稱堪布。堪布為西藏語,漢師所定,蓋不能供眾者必資財缺乏者,必福氣薄弱,若遽令充堪布,往往折壽早卒,故加以限制也。
尋求正法之苦,不能忍受,則不能修慧資糧;獨處寂靜不能忍,則不易閉關;修持思維觀察不能忍,則文義不了解;如理治心不能忍,則心馳外逸;修習止觀不能忍,則不克得禪定。如是諸苦皆能忍受,則近道矣。
在家士農商等苦能忍者,士農工商各事業,在家學佛者不可將職業拋棄,亦不可酬應故事。雖事務甚忙,亦可忙裡偷閑,去學佛法,並將職業上所有一切行為盡迴向在佛法上,則世間事亦無非佛事矣。
為利他故種種勞慮云云,此謂行菩薩道時,所受種種諸苦,堪能忍受也。
三、得法忍 分四:(一)、功德忍。(二)、證得忍。(三)、修行方便忍。(四)、自他神通忍。
頌云︰功德多聞等 於道有契證 當深隱勿揚 重寶防窺竊
修行諸方便 自他神通等 顯示不顯示 依戒觀器行
功德忍者,謂修行者,多聞持戒,或建立三寶,作種種功德宜隱勿顯。否則輕則招患,重則終身不能成就,故對於功德最當忍也。
證得忍者,謂修證功夫,不能發泄,否則功夫不能前進。蓋功德宜忍,證道尤宜忍,終不可向人宣說。無故向人宣說,不惟不能成就,且有罪過。
修行方便忍者,方便謂次第,如菩提道次第,即方便中之一。在西藏亦不隨人而說,須視其根機,可說則說,至因果布施等,則可隨人而說。
自他神通忍者,神通於定中得,得定雖有神通,然不可無故賣弄。如師有神通不必示人,或自有神通,尤不當顯露。蓋神通顯示,犯別解脫戒。不顯示犯菩薩戒,度生時,須對機,宜顯示方顯示,故平時宜忍也。西藏托言打卦,即掩飾自己神通不欲人知之法。
修忍最重要,故忍波羅密有專書。忍上無功夫,一切不能成功,雖博學,亦不過研究而已,故修行人宜於此科特為注意也。
丁、精進波羅密 分二:
一、云何精進 分四:
(一)、離染精進︰一切煩惱未生不生,已生令斷。
(二)、引白法精進︰一切善法未生令生,已生令住,令不忘失,增長廣大。
(三)、淨業精進︰能令三業惡行清淨。
(四)、增長智精進︰能集積聞思修慧。
頌云︰令諸煩惱斷不生 白法引伸復廣大
三業惡行令消除 集積聞思修精進
離染精進者,謂斷黑法之精進也。
引白法精進者,白法即一切善法,與惡法名黑法者相對。
淨業精進者,此謂懺悔精進也。
增長智精進者,智慧有三︰即聞慧、思慧、修慧。能時時向聞思修上加行,則智自然增長,故云增長智精進也。
二、如何精進 分五:
(一)、被甲︰如法持戒等。
(二)、加行︰次第進修等。
(三)、有勇︰不懈不倦等。
(四)、不退:不畏障難等。
(五)、無已:無有間斷等。
頌云︰以戒為堅甲 加行依次第 臨敵勇不懈 雖傷亦無退
精進復無間 貫諸波羅密 距果遲或速 凡聖所由分
被甲即被甲精進,謂戒為堅甲也。
加行精進者,謂觀時力,當修何法,依次而修也。
有勇精進者,謂見貪瞋痴之敵人,能以不懈倦之精神與之奮鬥也。
不退精進者,謂與三毒戰時,雖有種種違緣,而決無退也。
無已精進者,謂三毒煩惱雖斷盡,仍以無間斷之功用,斷三毒之習氣,令盡無餘。
精進中不退,大德謂修成的無有,耐成的則有,耐字即不退也,此修行人宜特別注意處。精進中無已,如破賊然,不以賊逃走,而便中止不追討,自慶太平,否則賊能改名換姓,乘不備而來,煩惱亦然。如吃素者,每一素飯,值數十元,此便是改名換姓的煩惱。故必斷絕根株,方可歇手,無已之義即在於此,此亦修行人宜特注意處。
戊、靜慮波羅密
靜即止,謂奢摩他;慮即觀,謂毗鉢舍那。約分為三:
一、現法樂住靜慮。二、能引功德靜慮。三、饒益有情靜慮。
一、現法樂住靜慮 又分為二:
(一)、遠離分別、掉舉、愛味,泯一切相。
謂入定時非分別即掉舉,或耽著禪味,或唯止不觀,如此等相皆當遠離也。
(二)、能生輕安、寂靜、不染。
頌云︰離分別掉舉 愛味泯一切 生輕安寂靜 於法不染著
輕安,謂身輕安,忘身若失;心輕安,不掉舉昏沈,不住色聲香味觸。寂靜,謂意無攀緣,心一境性。不染,謂不起一切煩惱也。
二、能引功德靜慮 能引十力等功德。
頌云︰十力無畏等 如次而引生
斷煩惱功德為止,生十力功德為觀,止觀為靜慮之體,饒益有情為靜慮之用。
三、饒益有情靜慮 分為十二:
(一)、於諸眾生有義利事,為作助伴。
(二)、於有苦者,除苦。
(三)、於顛倒者,如理正說。
(四)、於有恩者,知恩報恩。
(五)、於怖畏者,能作救護。
(六)、於喪失者,能解愁憂。
(七)、於有匱乏者,施與資財。
(八)、於諸大眾,善能匡御。
(九)、於諸有情,善隨心轉。
(十)、於實有德,讚美令喜。
(十一)、於有過者,能正調伏。
(十二)、為現神通,喜怖引攝。
頌云︰作助伴除苦 於迷正開解 有恩知報恩 恐畏者救護
善解他憂愁 施匱乏匡御 於一切有情 常善心隨轉
讚善正調伏 現神通喜怖 皆從靜慮生 別世間粗鹵
以上三靜慮中前二靜慮,為自證上生無漏功德,後一靜慮之十二種,為利他時之差別智。又前二靜慮是體,後一靜慮是用。又八項中匡御二字,匡即是助人,御是自作。
己、般若波羅密 分三:
一、三種般若:
(一)、文字 即是名句文身。
身謂依止,名句文之依止,為能詮之體相,所詮之義理。
(二)、觀照 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參看《智論》百波羅密品、《華嚴》梵行品及《三論》等)
觀照是行,為能觀。
(三)、實相 不生亦不滅,不斷亦不常,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詳解在《中觀論》)
實相為觀緣時所觀之境,為所觀。
頌云︰文字名句文 能詮之俗境 觀照攝於行
諸智之能作 實相謂真境 親證或疏緣
二、二智(體用) 分二:
(一)、真智 即實相般若。
真智,謂不顛倒。
(二)、俗智 即緣一切五明處,而起成物利生之智。
頌云︰能照實相者 說為深般若 廣般若俗智 起菩薩萬行
五明者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內明也。五明中工巧明是與樂;醫方明是拔苦;聲明即文學,為宏揚佛法之用;因明即論理學,為建立佛法之用;四者屬俗諦,內明具真俗。真諦是體,俗諦是用,菩薩依五明而學,是謂度生之智。
三、三慧(得因) 分三:
(一)、聞慧 由依止善士、聽聞正法而生得之慧。
修三士前導即聞慧。
(二)、思慧 如理作意而生得之慧。
此謂從聞而思所生之慧。
(三)、修慧 依聞思加行而證得之慧。
此謂由聞而思、由思而修、由修而證所得之慧也。
頌云︰如是諸般若 悉由三慧成
菩提道次第論科頌講記 肆、上士修法/寅、六波羅密 PDF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