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力役田舍 受杖自責 為師禮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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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師之行第三

 

力役田舍    

        晉,道安法師,十二出家,神性聰敏,而形貌甚陋,不為師所重,驅役田舍;至於三年,執勤就勞,曾無怨色。數歲之後,方啟師求經。師與辨意經一卷,可五千言。安齎經入田,因息就覽,暮歸更求餘經;師曰:「昨經未讀,乃復求耶?」答曰:「即已成誦。」師雖異之,而未信也;更與成具光明經一卷,將一萬言,齎之如初,暮復還經。師令誦之,不差一字,方大驚歎。

    贊曰:安,清廟之圭璋也,置之耒耜而服勤不怨。今弟子纔負寸長,禮貌衰則去矣!況田役耶?況久於田役耶?吾於是三歎。

 

受杖自責

        晉,法遇,事道安為師,後止江陵長沙寺,講說眾經,受業者四百餘人。時一僧飲酒,遇罰而不遣。安遙聞之,以竹筒貯一荊杖,封緘寄遇。遇開緘見杖,即曰:「此繇飲酒僧耳!我訓領不勤,遠貽憂賜。」遂鳴椎集眾,以筒置前,燒香致敬;伏地,命維那行杖三下,垂淚自責。境內道俗無不歎息,因之勵業者甚眾。

    贊曰:噫!使今人發安老之緘,其不碎筒折杖而誶語者寡矣,聖師賢弟子,千載而下,吾猶為二公多之。

 

為師禮懺

        晉,法曠,下邳人。早失二親,事繼母以孝聞。後出家,師沙門曇印。印嘗疾病危篤,曠乃七日七夜祈誠禮懺;至第七日,忽見五色光明照印房戶;印如覺有人以手掁之,所苦遂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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